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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我们一直在行动!

发布者:刘晓丽 来源:常德保险协会 发布时间:2018-10-12 14:33:23 阅读:

摘要:为深入普及反洗钱知识,持续提升公司员工及社会公众对洗钱风险的重视及认知水平,增强识别、防范风险意识和能力,营造反洗钱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反洗钱处关于深入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中支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加强对反洗钱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严格宣传纪律,同时,在人民银行和行领导的大力支持、帮助下,认真贯彻执行《反洗钱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额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我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培训和宣传相结合的同时不断提升我司员工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对各项业务的监管,努力提高公司全员及社会公众对反洗钱工作的重视及认知水平。

 

一、精心构建完善领导组织体系,为做好反洗钱工作奠定基础。

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社会上常见的洗钱途径广泛涉及银行、保险、证券、房地产等各种领域。犯罪分子大多是利用金融机构、地下钱庄、虚假投资、赌场、投资房地产、珠宝等方式将诈骗、走私、贪污、受贿、侵占、制贩毒品、非法吸收公从存款等犯罪获取的赃款进行转移,手段多样、复杂、专业。

为深入实践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理念,实现客户风险等级动态性管理和持续性管理,加强高风险客户的管理,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有效性,确保反洗钱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中支成立了以佘文清总经理为组长,郭勇、刘峰两位个、银分管总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办公室,领导全司的反洗钱工作,指定营运部经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定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反洗钱工作项目,同时,各支公司(四级机构)相应也成立了由支公司营服经理为组长的反洗钱领导小组,构建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反洗钱组织体系,根据人行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反洗钱内控制度,印制全套的反洗钱上墙公示制度、宣传手册、折页、易拉宝,进行多层次、多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反洗钱是政府动用立法、司法力量、调动有关的组织和商业机构对可能的洗钱活动予以识别,对有关款项予以处置,对相关机构和人士予以惩罚,从而达到阻止犯罪活动目的一项系统工程,它具有宏观的一面,也有微观的一面,它既涉及到理论又涉及到实际,它既涉及到监管当局又涉及到金融机构,它既涉及到法律,又涉及到政策,它既涉及国内,又涉及到国际,它既涉及到标准又涉及到标准的执行;它既涉及到反洗钱业务又涉及到各种金融业务;既涉及业务又涉及科技手段等等。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值得人们去沉思和研究,作为一名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反洗钱就在我们身边,我们切不可掉以轻心!

 

二、整章建制专人负责,为反洗钱工作提供制度支持。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内部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反洗钱工作归口在中支营运部,由营运经理把关,安排咨诉岗专人每日进系统,按风险为本原则、全面性原则、同一性原则、动态管理原则、保密原则五大原则每日进行系统监测、及时发现、分析、报告可疑支付交易,且及时开展回溯性筛查,确保反洗钱工作“零”遗漏。再到领导审核,及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严格明确时间限制和工作责任,层层落实,最大限度地提高反洗钱工作效率;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切实加强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落实,强调内部控制制度的优先制定原则,将反洗钱工作系统化、制度化、可控化、规范化。为增强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和顺利开展,我司按要求对人行报告下列大额交易:1、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2、非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3、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4、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累计交易金额以客户为单位,按资金收入或者支出单边累计计算并报告。累计交易金额以客户为单位,按资金收入或者支出单边累计计算并报告。(注: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国人民银行根据需要可以调整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大额交易报告标准。)

 

三、严格培训,加强学习,为反洗钱工作顺利提供人员保障。

为加强反洗钱培训和考核。我司根据不同层级、岗位人员特点,有重点、多方位地开展反洗钱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反洗钱基本法律法规、具体的反洗钱业务操作及甄别可疑交易的技巧。加强了对反洗钱人员的考核,并与奖惩挂钩,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保险公司是金融机构里反洗钱工作的主力军,我们会一如既往地把它做好,履行我们的四项义务:制定反洗钱内控制度和设立组织机构义务;了解客户义务;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义务;保存记录义务。同时,坚持三项基本原则,即合法审慎原则、保密原则和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合作原则。除此之外,还落实了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工作,让社会公众关注和了解反洗钱的知识,遵守反洗钱的法律法规,配合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如有发现洗钱犯罪的线索及时举报。

日常工作中,我们也切实做到两点:严格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开展客户身份尽职调查,即对要求建立的业务关系或者办理规定金额以上业务的客户身份进行识别,了解客户真实的身份、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有效识别交易的受益人;二是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即在为客户办理业务时,如发现异常迹象或涉嫌的情况或者是大额交易,及时向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前者是我们反洗钱的基础工作,是后者的重要前提;后者则是我们履行反洗钱义务、防控洗钱风险的关键环节。就目前而言,我国反洗钱起步相对较晚,在立法及监管方面还存在不足,全社会反洗钱意识还较为薄弱,在前进道路上还存在诸多问题和难点。对此,在我们日益完善的反洗钱系统基础上,又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建议了严密、有效的反洗钱内控制度。严密性要求反洗钱内控制度必须覆盖公司的各个相关业务种类和业务部门,贯穿于相关连的所有业务流程,避免存在漏洞和盲区,有效做到反洗钱内控制度坚决不搭空架子,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必要时还建立细化要求,制定配套的操作规程;实行问责制,并且落实到位,奖惩分明,来防止内控制度形同虚设,流于形式;二是提高认识、增补人员,站在长远、全局的角度看待反洗钱的重要性,考虑到反洗钱的外部效应,增加反洗钱专职人员,保证反洗钱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反洗钱,它是国内形势的需要,也是国际形势及金融实际工作的需要,它对于未来中国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它是一个巨大而神圣的社会工程,因为它有效的保护了金融体系的安全,维护了金融机构的信誉,稳定了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维护了犯罪受害人的财产权,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正义!我司作为金融行业的一员,反洗钱,我们责无旁贷!反洗钱,我们一直在行动!我们也坚信,随着反洗钱体系的不断完善,这项工作我们会做的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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