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自律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自律

常德人身保险业治理销售误导实施方案

发布者:管理员 来源:常德保险协会 发布时间:2012-4-6 11:25:57 阅读:

常保协发[2012]8

 

常德人身保险业治理销售误导实施方案

 

各寿险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保监发[2012]14号和湘保监发[2012]12号文件精神,切实将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工作抓出成效,结合常德寿险市场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建立领导机构

3月底,协会召开全体理事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一是传达湖南保监局316日召开的综合治理销售误导专题会议精神,组织全体理事共同学习保监发[2012]14号和湘保监发[2012]12号文件;二是成立副会长杨运国任组长、秘书长陈学祥任副组长、各寿险公司总经理为成员的销售误导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工作由协会寿险工作部负责实施,寿险工作部杨岚主任担任联络人,负责整个治理工作的调度和沟通协调,各寿险机构相应明确一名联络人,负责治理工作的衔接和信息交流。

二、营造声势

协会秘书处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各寿险公司转发保监发[2012]14号和湘保监发[2012]12号两份文件,要求各机构认真组织学习,并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各寿险机构和营业场所要悬挂或张贴治理销售误导工作的宣传语,各机构要将学习过程和横幅悬挂情况拍照后传至协会寿险工作部,以此营造良好的治理工作氛围。

三、具体工作措施和安排

(一)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41日—515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各寿险公司要按照保监会和湖南保监局有关自查自纠的要求全面展开,518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报送协会寿险工作部。

(二)加强行业自律

1、开展自律检查。8月—9月,协会按照《湖南人身保险机构防范和治理销售误导自律公约》的标准,由寿险工作部牵头组织开展销售误导自律检查,将从各寿险机构抽调专人,同时邀请社会监督员参与,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并上报湖南保监局。

2、建立行业统一的营销员“黑名单”制度。搜集“黑名单”信息并加以核实后存档,同时在行业协会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3、加强和改进销售误导投诉纠纷的调处工作。继续由协会调解办公室负责销售误导投诉的接待和处理工作,根据《2012年湖南人身保险业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实施方案》中的要求,改变调处方法,由过去客户举证变为保险机构举证。

(三)营造舆论环境

1、加强综合治理信息报送工作。要求各寿险机构每月定期报送相关信息,协会将在《常德保险动态》上予以刊登,同时报送湖南保监局寿险处。

2、发布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协会将通过行业网站、《常德晚报》、《常德民生报》、银邮网点屏幕等传播媒介,揭示寿险各种销售误导行为,向社会公众进行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加强保险消费者教育,不断提高保险消费者对销售误导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3、秘书处积极向市政府金融工作办、人民银行汇报综合治理销售误导的进展情况,积极与银行业进行沟通与协调,赢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大力配合。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网站首页 | 网站声明 | 协会简介 | 团队风采 | 新闻动态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9-2017 常德市保险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1077号(银保监分局106、108室) 电话:0736-7227169
备案号:湘ICP备18001941号-1 技术支持:长沙雅普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