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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和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学习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来源:常德保险协会 发布时间:2013-5-20 10:53:18 阅读:
湘保监发〔2013〕15号



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保险公司湖南分公司、中国信保长沙营业管理部、国寿养老湖南省中心,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各保险行业协会,机关各处室:
    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和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已经正式发布,学习和践行核心价值理念,是全行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更好地学习和践行核心价值理念,按照保监会的工作要求,现就开展核心价值理念学习实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通过学习、宣传核心价值理念,营造学习和践行核心价值理念的良好氛围,深化广大监管干部和保险从业人员对核心价值理念的认知,增强践行核心价值理念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使之逐步成为广大保险从业人员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动标准,为推动行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领导小组
    组长:朱正
    副组长:程健荣、宋晓春
    成员:瑜斌、谢小娟、沈宇红、谢校初、陈景雄、曾静、刘忠。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湖南保监局党委宣传群工处。
    三、学习宣传的重点
   重点学习、宣传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为民监管、依法公正、科学审慎、务实高效)和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表述语及其阐释、项俊波主席在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和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发布会上的重要讲话。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及阐释见附件。
    四、活动内容与形式
   (一)组织学习交流
    通过个人自学、集体学习、交流讨论、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对全员宣导教育,深化干部职工对核心价值理念的理解和认同。在行业内组织开展“践行核心价值理念主题征文活动”,各保险机构和行业协会以单位名义推荐不少于一篇理论文章,保监局机关干部每人撰写一篇理论文章,并经评审后编印成书。
    (二)开展行业宣传
    各保险机构要在系统内主动宣传行业核心价值理念,在办公职场等醒目位置设置核心价值理念标识语等形式,营造学习宣传氛围。各保险行业协会要集中行业力量,牵头组织实施,形成宣传攻势,积极向社会宣传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
    (三)抓好实践转化
    要使核心价值理念成为单位和员工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将之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各保险行业协会要围绕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的内涵和要求,建立健全自律规则体系,强化保险机构行为自律。各保险机构要将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和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工作考评相挂钩,使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融入到保险经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保监局各处室要用监管核心价值理念指导监管工作,加强市场监管,推进改革创新,破解行业难题。
    五、活动要求
    各单位、各处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成立活动领导组织机构,形成主要负责人负总责、职能部门牵头组织、各部门协调配合、广大员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制定活动计划,做到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单位领导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践行,带头做核心价值理念的弘扬者、践行者和传播者。保险行业协会要制定行业宣传方案,抓好执行落实。各保险机构要围绕主题,结合实际,创新形式,开展丰富多样的实践活动。各单位、各处室要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并及时报送保监局党委宣传群工处。
    6月17日前,请各保险公司和行业协会将理论文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省保险行业协会,各保险中介机构将理论文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省中介保险行业协会,局机关干部个人的理论文章以处室为单位报送党委宣传群工处。

    附件: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及阐释


                                湖南保监局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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