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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查养老金发放表 剔除误工费

发布者:管理员 来源:常德保险协会 发布时间:2013-5-8 10:34:07 阅读:
作者:任超楠 裴德山  信息来源:中国保险报  

细查养老金发放表 剔除误工费

    本报讯 近日,人保财险安徽省亳州市分公司法律岗人员从某人社局调取一起案件的当事人近2年的退休工资发放表,查明了事实,合理剔除了误工费。

    2012年9月6日,陈某驾驶兰盾牌正三轮摩托车(在人保财险亳州市分公司投保)在安徽省怀远县涡北新城区境内将王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撞倒后,又与赵某驾驶的重型货车相撞,造成王某受伤、电动自行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当地交警认定,驾驶人王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2012年11月26日,王某向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肇事车驾驶人、人保财险亳州市分公司共同赔偿其损失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4.5万元。

    经人保财险亳州市分公司法律岗人员初步审核王某的身份证,证实王某已到退休年龄。经了解,王某又没有返聘到别的单位工作,王某主张的误工费用让法律人员产生了怀疑,2012年12月6日,法律岗人员带着公司的公函来到怀远县人社局查看王某的养老金发放情况。通过查看养老金发放清单,可以清楚地看到王某从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份的养老金领取情况。这足以说明,王某即使在医院治疗,照样可以月月领取到养老金,不存在误工费一说。当人保财险亳州市分公司法律岗人员拿着人社局盖公章的两张养老金发放表清单放在王某面前,王某承认了为要求赔偿误工费而撒谎的事实。

    近日,王某主动向怀远县法院提出撤诉申请。由于原告是自愿撤诉,法院允许其撤回起诉。

    (任超楠 裴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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