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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保险规则起死回生

发布者:管理员 来源:常德保险协会 发布时间:2009-5-23 13:18:13 阅读:
巧用保险规则起死回生

 

 

 案例一:

 

  保单效力即将中止怎么办

 

   2007430日,小服装店主白女士为自己购买了重大疾病险,每年交费3200元。今年元旦后没几天,白女士因为小店的生意伙伴突然离去,日常周转资金相当紧张。眼看马上就到第三个缴费日了,自己一时间又拿不出这笔钱。为此,这几天她都心急如焚。甚至暗自思忖是不是终止缴费,或者退保了结?但她实在又不舍得退保,因为她听说前期退保损失挺大。

 

诊断分析

 

“交费宽限期”可缓解问题

 

  其实,白女士大可不必这么焦虑,因为还有一个“交费宽限期”可以让她有所缓冲。

 

  我国法律或合同约定的宽限期一般为60天,从缴费周年日开始算起。宽限期条款意味着,当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各期的保险费时,在这60天的宽限期内,保险合同仍然有效。此段时间内,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予负责,但要从保险理赔金中扣回所欠的保险费。同时,在宽限期内的任何时日,投保人都可以到保险公司交纳保险费,且不计利息。

 

  因为各种原因不能按时缴纳保险费,希望利用宽限期缓交的消费者一定要注意算清宽限期的截止日。即便你只是晚了一天甚至几个小时,保单的效力也会宣告“中止”。

 

  急救手段 白女士只要在60天内的“交费款限期”缴费,就可以让保单继续有效。

 

案例二:

 

保单欠费导致失效怎么办

 

  吴先生的一份两全寿险保单有一年没有缴费了,他觉得很困惑,这张保单还能用么?是不是已经没有效力了?如果想要让它继续发挥作用,该采用什么办法?

 

诊断分析

 

复效的时效是两年

 

  复效是指对于已经失效的人寿保险单,在一定时间内经投保方提出申请,保险人同意恢复合同效力的行为。复效的时效是两年。需要注意的是,在复效期内,合同效力虽未终止,但也不成立,属于中止状态,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予赔偿。

 

  对投保人来说,恢复原保险合同的效力往往比重新投保更为有利。因为只要补缴了保费和利息,最初已缴部分的保单现金价值就可恢复;若选择重新投保,则等于以前的缴费都浪费了。

 

  急救手段吴先生可以尽快为自己的保单申请复效。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复效时,保险公司要重新审核,可能还要重新体检,手续较为繁琐。而且申请复效的结果有三种,保险公司并不是无条件接受。这些在申请复效时都要有心理准备。如果附加险的期限只有一年,则谈不上复效。( 理财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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