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坏事变好事
■ 观 点
□一名保险老兵
看了
我认为这是一篇不可多得的好文章,虽然目前还无法从报道内容看出福建省消委会究竟凭何将这个车损定损纠纷案列为福建全省首个消费维权案。但是,从文章客观而委婉的叙述中,可以看出这应该又是一种对保险的错觉放大。
我是20世纪80年代从事保险的,那时虽然百姓还不懂得什么叫保险,但是人们从保险实在的赔付中,逐渐认识了保险,尤其当企业遇到天灾,群众遭到人祸的时候,保险公司及时送上保险赔款,人们高呼“共产党万岁”,将保险公司比喻为“活菩萨”,这种场景至今历历在目 。
随着改革开放脚步的加快,保险业的发展不可同日而语,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已令世人刮目相看。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确实存在许多需要正视的问题,比如销售误导、理赔难等,这也正是中国保监会在倾力解决的问题。就车险经营而言,形势相当严峻,成因比较复杂,跑冒滴漏是个不容忽视的现象。
就本案而言,虽然保险企业不能说没有瑕疵,但问题的根子显然是4S店报价惊人,消费者非此不修,引起了较久的协调过程。消费者一纸投诉,消委会马上介入,保险公司频于“招架”,尽管没有明显过错,还降下了10万元之巨!非但没有受到应有的鼓励,反而成了侵权者,上了当地维权案的“榜首”。实在令人“憋屈”。
作为消委会,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是其本分。但是,因为它是一个应当具有公信力的单位,在作出某项决定之前,更需要认真调查研究,不可贸然行事。否则,不仅容易伤及无辜,也会影响到自己的声誉。看了这则报道,我重“
正如报道所说,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与维护保险自身权益其实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两者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的辨证关系。如果保险公司听人随意摆布,闭着眼睛多赔、烂赔,对于修理厂、对于消费者可能“没有”意见了。但是如果大家都这样做,其结果又会是个什么样子呢?!很可能要不就是保险公司“倒闭”,要不就是提高保险费率,最终伤害的还是广大消费者,还是我们整个社会。所以,我衷心希望当事各方,以及有关领导机关,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促使矛盾向好的方向转化,各司其职、各尽其力。(中国保险报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