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寿公司:
7月1日以来,中国工商银行常德市临江支行在代理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时,收取各公司代理手续费,在保险公司拒绝支付手续费情况下,仍以不缴纳手续费不能为其代理业务为由,强行通过业务员收取代理费,此另行结算行为违反了省保监局、银监局(湘保监发〔2009〕42号)文件关于“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手续费由保险公司的省级分公司向银行分支机构统一支付,保险公司其他分支机构不得另行结算支付”的规定。经讨论,作出如下决定:
一、从2009年7月24日起,各产、寿公司不得在中国工商银行常德市临江支行及所属网点进行宣传、展业,不得以该网点的代理名义代理任何保险。各公司必须在7月28日前收回在该支行的所有保险凭证及相关资料。
二、从2009年7月24日起,凡在中国工商银行常德市临江支行宣传、展业、以该支行及网点代理名义代理保险的,对违规公司每单处以所收取保费同等额度处罚。对举报者每单奖励10000元,此奖金由违规公司承担,具体操作办法先由协会支付给举报人,再由协会对违规公司予以催收。
三、建议省保监局中介处、法制处速派员对中国工商银行临江支行进行现场检查,对中介代理资格进行重新认定,并要求撤销其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二OO九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