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市某些产险公司寻找理由拒保摩托车交强险,给社会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为此,产险理事会经协商一致,形成以下自律公约:
一、摩托车交强险属于法定保险,且我市各产险公司都具有经营资格,均不得拒保或拖延承保摩托车交强险。且采取首问承保责任制,即客户选择的首家产险公司,不得推诿给另一家。
二、各产险公司自本月20日起,均在本部及所辖支公司、营业网点设立办理摩托车保险处,并有醒目的牌子,验证、验车承保。
三、对违反以上两条的公司,均可向行业协会举报,再由行业协会视情向省保监局汇报,举报电话(7227169)。
常德市保险行业协会
2009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