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保监产险〔2012〕38号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筹建常德中心支公司的请示》(英大财险湘〔2011〕68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筹建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中心支公司。
二、你公司应自文到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常德中心支公司的筹建工作,筹建期满未完成筹建工作,本批复自动失效。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三、筹建就绪,你公司须向我局提出开业申请。经审核批准,方可开业。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来源:湖南保监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