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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保险行业协会新闻信息奖励办法

发布者:管理员 来源:常德保险协会 发布时间:2009-5-19 9:47:33 阅读:

常保协发〔2009〕21号

各会员公司:

为了更好地发挥宣传工作在保险经营活动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扩大保险的影响,现就有效调动各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写作新闻、信息和调研文章的积极性,秘书处对原《常德市保险行业协会新闻信息奖励办法》进行了修改,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新闻发布媒体:《金融时报》、《中国保险报》、《湖南日报》、《湖南报视》、《湖南教育电视台》、《三湘都市报》等省级报刊台;《常德日报》、《常德电视台》、《常德广播电视台》等市级报刊台刊(辑)有保险内容通讯、消息(含图片)

二、信息发布载体:《保险研究》、《中国保险》;湖南保监局《重要情况通报》,湖南保险学会《湖南保险》,常德金融学会《常德金融》及各省保险学会的刊物,协会秘书处主办的《常德保险动态》;省、市、党政、金融部门主办刊物采用有保险内容的综合材料(含理论文章、工作研究、内容调查等)和动态信息(含图片)。

三、集体精神奖励:每年底由协会对会员单位进行评比,评出“常德市保险行业协会新闻信息一、二、三等奖”(授予奖牌),评奖依据重点考虑各公司在《常德保险动态》上稿数量。

四、个人奖励标准:

项目

级别

奖励标准(单位:元)

2000字以下

2000字以上

新闻

中央级

120

150

 

80

100

 

60

80

信息

保监局

监控动态

字数不限

150

中央级

100

120

 

80

100

 

(含协会简报)

400字以下

400-1000

1000字以上

40

50

80

图片

中央级

30

 

20

 

10

说明:1、上述稿件(除协会简报)需提供复印件或汇款单位复印件,中央级包括各保险公司总部刊物、教育部直属高校学报、中国保险职业学校学报。

2、同一稿件在协会简报外多媒体发表,不重复奖励,但在协会简报上发表可另计奖励金。

3、每一稿件只记图片1张。

4、两人以上合作文章,奖励金按单篇平均分配。

5、此办法自二OO九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二OO九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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